点蓝字关注及时接收通知
信息来源: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开公正

司法为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3月3日,由天全县检察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君主持,就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刑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等各方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

此次听证会聚焦一起非法读取、修改重型柴油货车发动机综合控制装置(简称ECU)原始尾气参数、尿素参数、动力参数等数据的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田某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检察机关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郭某的帮助行为不构成犯罪,拟对其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为兼顾法理和人情,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县检察院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3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听证员、1名人民监督员和侦查人员共同参与,全方位听取意见。

听证会上,邹君检察长首先宣布听证议题、纪律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确保程序规范严谨。随后,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情况,并围绕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等方面,向与会人员阐释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在听取案件承办人、侦查人员和当事人陈述后,就案件的关键细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等问题进行提问。经评议和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天全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开听证常态化机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的渠道,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切实把公平正义贯穿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点点在看,点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