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美国国家航空公司(National Airlines)推出了新的口号:“带我飞(Fly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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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平面广告以空姐谢丽尔·菲奥拉万特(Cheryl Fioravante)的特写照片为卖点,这位满脸雀斑、留着男孩式发型的空姐笑容纯真。“嗨,我是谢丽尔。选择我吧!”广告以醒目的黑色粗体字写着。这个系列随后的广告邀请旅客“选择”其他容貌清新的空姐,例如乔(Jo)和劳拉(Laura)。

这场充斥着性暗示的广告宣传活动让美国国家航空公司花费了一大笔钱——他们每年在广告上花费超过900万美元——但最终获得了回报。“带我飞”系列广告提升了这家航空公司的知名度,并赢得了一系列广告奖项。

当时的空姐就是浪荡的象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流行电影和小说将空姐描绘成在空中寻求性冒险的“放荡空姐”。当时涌现出一些畅销书,例如1967年出版的《咖啡、茶还是我?两位空姐的无拘无束回忆录》(Coffee, Tea or Me? The Uninhibited Memoirs of Two Airline Stewardesses),该书后来被改编成电影。另外,还有像《摇摆空姐》(Swinging Stewardesses )这样的剥削电影大肆丑化空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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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70年代美国空姐的制服

到了70年代初,广告、书籍和色情电影都让乘客们认为,任何航空公司的空姐都是机上性娱乐的提供者。许多男性纠缠空姐索要电话号码和约会机会。

据美国航空公司前空姐、活动家宝拉·凯恩(Paula Kane)称,在“Fly Me”运动之后,男性乘客对空姐的“捏掐和拍打”行为显著增加。同样,在大陆航空推出“我们为你扭动屁股”活动后,空姐们经常收到男士要求她们扭动屁股的挑逗性请求。当她们就此活动的影响向大陆航空投诉时,管理层建议空乘人员用一些轻佻的俏皮话来回应乘客“扭动屁股”的要求,比如“怎么,挡路了吗?”。

如果空乘人员对乘客的这种要求回应过于强硬,则可能面临书面警告或停职的风险。

这种“浪荡”恶名并非空穴来风,而是航空公司长期营销策略的结果。

二战后,机票价格、航线和飞机型号趋同,航空公司便以空姐外貌为竞争利器。招聘广告明确要求年轻、苗条、未婚的白人女性,身高体重有严格标准。“魅力农场”(空姐学校)教她们穿高跟鞋、化妆、走姿,甚至像时尚模特般训练。

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航空公司开始用越来越暴露的服装取代端庄的制服,空姐身材的营销也迅速发展起来。

布兰尼夫国际航空公司在1965年引领了这一变革,当时该公司宣布“告别朴素的飞机”,并打造了一条由空姐们展示的时尚“空中走秀”路线。该公司与意大利设计师埃米利奥·普奇合作,安排空姐在飞行途中脱衣或更换服装。空姐们身着传统的裙装迎接乘客;晚餐时换上连衣裙;餐后酒会则换上及膝的“哈伦裤”。当然,这些都成为了他们广告宣传的重点。将飞机过道变成T台的策略取得了成功:1966年,该公司报告称业务增长了50%。

宾夕法尼亚中央航空前空姐贝蒂·特纳·海因斯回忆,美容改造后所有人看起来“像克隆人”。

航空业强化了一种普遍存在的观念:对于中产阶级女性而言,工作只是大学毕业到结婚之间的一段短期过渡。他们将空乘工作宣传为一种获得成为妻子和女招待所需技能的途径,以及结识富有、白人、适婚商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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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美航空前空乘、全国妇女组织(NOW)主席帕特里夏·爱尔兰在她的回忆录中写道,在她20世纪60年代的培训期间,她们不断被告知“这份工作能为履行婚姻职责做好充分准备……学习如何让丈夫感到舒适,如何为他斟上加冰威士忌,如何巧妙地与他的新老板进行晚餐谈话。人们普遍认为,在飞机上工作(尤其是在头等舱)是结识男人的绝佳方式。”

航空公司经常对空乘女员工进行“称重”,以确保她们身材苗条。在一些航空公司,如果主管对空姐的身材不满意,甚至可以要求她们站上体重秤。泛西部航空公司的代表坚称这些规定是必要的,因为“通过漂亮的空姐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是航空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少数途径之一”。

那些被贴上“超重”标签的人要么迅速减肥,要么面临停职或解雇。空姐们回忆说,为了称重,她们不得不服用利尿剂、安眠药和泻药,并节食数日。有时,公司医生会提供减肥药或推荐速效减肥法。甚至发型、妆容或衣着不符合规定也可能导致停职或解雇。

面对系统性物化,空姐们借助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条(Title VII)开始反击。该法禁止基于性别的就业歧视,为她们提供了法律武器。

早在1966年,主要空姐工会主席Colleen Boland就成为NOW创始成员。她与NOW合作,挑战婚姻禁令和35岁强制退休。1965年,布兰尼夫空姐Betty Green Bateman结婚后被解雇,却通过仲裁胜诉,宣告“无婚姻政策”违法,为行业树立先例。西北航空的Dusty Roads和Jean Montague也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投诉年龄歧视,推动听证会。

1970年代初,骚扰与广告物化达到顶峰,空姐们成立专门组织。1972年,两位东方航空空姐Jan Fulsom和Sandra Jarrell发起“空姐争取妇女权利组织”(Stewardesses for Women’s Rights,简称SFWR)。

Fulsom因乘客撕裙事件辞职,机长嘲笑让她寒心;Jarrell因体重未达标被威胁停职,她发现男空乘和飞行员从不称重,深感这是航空公司 perpetuating(延续)“性感形象”的双标。她1971年向EEOC投诉,后试图复职却被拒,面试官称她“防御性强、敌对”。两人分享经历后意识到,男性主导的工会忽视性别歧视,于是创立SFWR,提出明确的女权议程。

SFWR起步虽小——首场会议仅15人——却迅速扩张。通过传单、机场停车场意识提升会、朋友拉人,成员两年内达1000人,四年内3000人。他们开设纽约格林威治村地下室会议,全国总部设于洛克菲勒中心,13个地方分会。1973年3月首届全国大会在纽约举行,Gloria Steinem亲临演讲并全程支持。她在回忆录《我在路上的人生》中写道:“我经常飞纽约-华盛顿,听空姐倾诉,忍不住说‘我们’的问题。”

SFWR充当桥梁,将投诉者连接律师,向EEOC提交14起案件,引发连锁诉讼。挑战年龄、婚姻、体重、制服、发型规定。黑人空姐Deborah Renwick因留Afro发型被联合航空停职三周后解雇,在NAACP支持下胜诉,赢得穿Afro权利。其他案件中,许多空姐获复职并获全额补薪。1970年西北航空Mary Pat Laffey Inman领导的集体诉讼(Laffey v. Northwest Airlines),针对薪资和晋升歧视,1985年胜诉获3000万美元赔偿,确立行业无性别歧视招聘先例。

这些斗争成效显著。1965年空姐平均在职仅15个月,十年后增至六年多。婚姻、怀孕、年龄限制被废除,男性重返岗位(1971年Celio Diaz胜诉,法院认定空姐职责是安全而非性别)。制服趋向专业化,不再暴露。体重规定虽在部分航空延续至90年代,但双标消失,男空乘也须遵守。种族多样性提升,白人审美垄断被打破。

1976年春,因资金短缺、会员流失及内部女权 vs. 工会路线分歧,SFWR解散。但遗产深远:前成员进入工会领导层,从内部推动变革。一位成员回忆:“这是我对女权和劳工运动的觉醒。”她们的教育背景、雄心和组织经验,让空姐从“浪荡”符号变为专业人士

今日“flight attendant”(飞行服务员)的称呼取代“stewardess”,正是对尊严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