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19 日, 四川省武胜县中医医院发布《武胜县中医医院县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信息文化建设项目(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 16500000 元。
软件清单:
硬件清单:
中标结果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发布中标结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13946568 元。
评审情况表:
主要标的:
投诉处理结果
2025 年 12 月 5 日, 武胜县财政局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222025000182
二、项目名称:武胜县中医医院县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信息文化建设项目(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广路汇鑫商贸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四川省武胜县中医医院
被投诉人: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基本情况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武胜县中医医院武胜县中医医院县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信息文化建设项目(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项目)(N511622202500018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9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1、本项目的“电子病历系统或数据中心厂商履约能力”评审因素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差别或歧视供应商的情形,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2、本项目的“互联互通测评案例”评审因素,属于限定特定行业的业绩要求,限制供应商竞争;
3、本项目的“评级证书佐证厂商能力”逻辑不成立,无法客观反映供应商真实履约能力。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因系统设置格式固化,现将“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更正为“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
武胜县财政局
2025 年 11 月 27 日
变更公告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发布变更公告,废标。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公告的合同包 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
重新招标
2026 年 1 月 16 日发布重新招标。
中标结果
2026 年 2 月 11 日发布中标结果,如下。
包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13877536 元(中)。
主要标的:
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包 2、废标(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 3、成都创信华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3000 元(中)。
评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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