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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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过量身亡同席亲友被认定担责#】#连续多天饮酒身亡亲属起诉共饮者# 近日,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共同饮酒后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而引发的赔偿案件。2026年2月,原告的亲属甲某与被告乙某等友人,在被告丙某所经营的饭店里聚餐。用餐期间,甲某因饮酒过量,趴在桌上休息。聚餐结束后,众人先后离席。此时,乙某发现甲某依旧趴在桌上,处于不省人事的状态,于是赶忙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然而,由于救助间隔的时间较长,甲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认为,同桌共同饮酒者未能尽到及时救助的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于庭前进行调解,各被告均声称席间并未有劝酒行为,且部分人员中途离席,认为自己无需承担责任。于是,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了细致的释法与明理工作。 法官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精神,共同饮酒这一先行行为使得共饮者之间产生了相互照顾、救助的安全保障义务,无论是否劝酒,在发现同伴陷入醉酒危险时,在场人员均有义务及时施救;在此次事件中,甲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连续、多天过量饮酒导致身亡,应对自己的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而被告方在发现甲某异常后未能第一时间将其送医,存在救助不及时的过失,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经过一番耐心调解,各被告从最初坚决拒绝赔偿,转变为同意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并认可甲某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该起纠纷得以调解结案。@纵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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