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3月5日,海底捞法务部发文称,近期,2家海底捞火锅门店先后发生相关人员在用餐过程中故意投放头发、玻璃碎片,并以此为由投诉索赔、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海底捞方面提供的一份来自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3月2日14时08分,一李姓男子在焦作市一家海底捞店,通过在进店前口含玻璃碎片的方式,进店消费,后在吃饭的过程中将玻璃碎片吐出,谎称该海底捞店食物中有异物,并以此免单并获得店长赔偿。经调查,李某在2026年洛阳一家海底捞店通过同样的方式获得免单和赔偿金额共计659元。根据该男子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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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张来自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2月20日22时许,一陈姓男子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海底捞店内,以餐饮卫生问题敲诈勒索海底捞店,后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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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法务称:“海底捞珍视每一位消费者的意见与建议,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于侵犯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我们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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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