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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法院:一场模拟法庭让青少年读懂名誉权的重量

“现在开庭!”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兰溪腰铺子小学操场,由学生化身“法律人”,演绎了一场名誉权纠纷模拟法庭。十名小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原告、被告、代理律师、证人和法警,完整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当庭宣判的全过程。《民法典》中抽象的名誉权条款还原为孩子们最熟悉的校园日常,给同学们带来了沉浸式的普法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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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案件中,被告因原告戴眼镜,给原告起了“四眼鸡”这一带有侮辱性的外号并在校园内传播。被告律师激烈争辩:“这只是个玩笑,没有恶意”,原告律师则严正指出:“被告公开、多次使用带有贬损意味的称号,已对原告造成实质伤害!”当校园里屡见不鲜的起“外号”行为被法律审视,变成法庭上被严肃审理的“侵权行为”。庭审中,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认为:“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包括每一位学生,不受语言暴力的伤害。”一个起“外号”的行为,也可能跨过玩笑的边界,触碰法律的红线。模拟法庭最终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使用“四眼鸡”这一外号的侵权行为并在全班同学面前向原告公开道歉。

在模拟法庭结束后的采访环节,同学们争相分享观后感:“法律是会保护被伤害的人的。”“原来法官的工作这么严谨,每一句话都要有依据。”“我知道了,如果以后我被欺负,是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的。”“我以后说话前会先想一想,会不会伤害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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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模拟法庭的意义,远不止于一次角色扮演。“沉浸式+互动式”普法的生动实践,让庄严的司法程序在同学们生动的演绎中变得可知可感,更让同学们学会用法律视角审视日常行为,让法律条文在校园、生活场景中“活”了起来。

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官网

三审:李 杏

二审:皮宣文

一审:李鑫航

供稿:刘郁芳

2026年第37期之一

总第194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