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种铲毒有奖举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陕西省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汉台公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禁种铲毒线索,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国家列管的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
二、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不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当事人必须立即自行铲除;拒不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或其他涉毒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主动铲除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非法种植人员,可依法从轻或免除处罚;对抗拒执法、包庇纵容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线索,对查证属实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一、奖励标准
(一)举报铲除罂粟50株以下或大麻200株以下的,奖励200-500元;铲除罂粟50株以上不满500株或大麻200株以上不满5000株的,奖励500-1000元;铲除罂粟 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奖励1000-2000元。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视案件情况最高奖励5000元。
(二)举报查获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罂粟种子50克以上、罂粟幼苗100株以上,或大麻种子500克以上、大麻幼苗5000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
(三)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等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件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给予500元至800元奖励。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可直接拨打110或0916-2688238。
(二)现场举报: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当面举报。
(三)信件举报:邮寄信件至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禁毒大队(地址:汉中市汉台区青年路口,邮编:723000)。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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