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浙江政务服务网获悉,3月3日,其公示了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电建路桥集团”)未如实记录电子转移联单信息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钱综执法决字﹝2025﹞第000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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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中电建路桥集团主要违法事实为:中电建路桥集团于2025年5月2日至2025年7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某项目内运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时未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移出地信息,违反了《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未如实记录电子转移联单信息。

对此,处罚机关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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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电建路桥集团官网介绍,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集团直管的专业化市场平台公司和投资建设集团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公路、铁路、绿色建材、城市综合开发、水务水资源和环境治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建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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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孝武,大股东为中国电建(601669.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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