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走私违规案件信息公开”栏获悉,3月2日,优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优合集团”)收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尾海关(下称“马尾海关”)罚单,原因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海关监管货物”,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关缉违字〔2026〕1号。
经马尾海关调查,当事人优合集团有以下违法行为:2025年8月2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马尾海关申报进口一票冷冻水产品,报关单号:350120251015011419,申报品名为冻宽口涡螺肉,申报数量27000千克,申报总价56700美元。9月5日,马尾海关在对该票货物实施目的地查验时发现货物铅封已被剪断。
以上行为有目的地检查通知、查验记录单、报关单、装箱单、发票、提单、情况说明、企业营业执照、查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冷库监控视频记录等为证。
综上,当事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海关监管货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八条第六项、第七项第4目、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
据优合集团官网介绍,优合是国内知名的冻品进口服务平台,致力于构建全球食品保障体系。其称,优合已形成了集进口清关、冷链仓储物流、大数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资金配置、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SaaS为一体的综合型产业互联网企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优合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洁,由至优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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