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海底捞法务部 发布消息,称近期两家海底捞火锅门店先后发生相关人员在用餐过程中故意投放头发、玻璃碎片,并以此为由投诉索赔、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全文如下:

近期,两家海底捞火锅门店先后发生相关人员在用餐过程中故意投放头发、玻璃碎片,并以此为由投诉索赔、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

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们感谢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处理,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共秩序。

海底捞珍视每一位消费者的意见与建议,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于侵犯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我们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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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同时披露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一份显示,2月20日,33岁男子陈某在北京朝阳区一海底捞店内,以“餐饮卫生问题”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后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2日,24岁男子李某在进入焦作市一海底捞门店前口含玻璃碎片,在吃饭过程中将玻璃吐出,谎称店内食物中有异物,以此免单并获得店长赔偿。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对李某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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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此类通过制造“异物”投诉进行索赔的情况并非个例。2024年3月,北京平谷区一海底捞火锅门店也曾发生顾客以“麻酱中吃出玻璃渣”为由当场索赔的事件。警方调查发现,相关人员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以相似手法在不同区域、不同海底捞门店实施索赔行为,涉案人员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起敲诈勒索案。行为人在餐馆就餐时恶意投放异物,并以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为要挟向商家索取财物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该案中,被告人苏某因多次以类似方式向餐馆索赔,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海底捞法务部、锦观新闻

编辑:袁菀艺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