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针对个别社会组织乱评比、乱表彰、乱授牌,甚至借机非法敛财的乱象,云南、山西、湖南等地近期纷纷出台新政,规范社会组织运作。
近年来,一些社会组织利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对荣誉的渴望、对行政资源的敬畏,巧立名目炮制各类 “大师”“名牌”“示范” 称号。例如:“假院士”“假参事” 利用社会组织平台招摇撞骗;地方餐饮协会设置 89 名副会长的 “头衔通胀”……
当社会组织成了 “牌子工厂”,危害是多方面的。对于企业而言,当 “牌匾数” 成为某种隐性指标,就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和财力去追逐那些所谓的荣誉,陷入 “花钱买面子” 的怪圈。这不仅是沉重的经济负担,更是恶性竞争的压力。对于公众而言,泛滥成灾的 “大师” 严重干扰正常判断,劣币驱逐良币,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规则。对于社会组织而言,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比表彰为名,行垄断牟利之实,正在侵蚀自身的公信力根基。
“乱评比” 屡禁不止,根源在于部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失灵与监管滞后。一些社会组织热衷于拉关系、混圈子,负责人连任无视规定,甚至随意设立 “永久荣誉会长” 等头衔。内部决策混乱与外部监督薄弱,让组织沦为少数人牟利的 “私器”。
社会组织回归 “社会本色”,需要在制度层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特别是理事会建设,让理事会真正成为决策中枢,而非少数人的工具。另一方面,要改革评估体系,让评估结果真正反映社会组织的服务效能和社会价值,而非仅仅看其有没有牌子、开展了多少场活动。
根治乱象,全过程监管是关键抓手。过去,社会组织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 “准入环节把关较严,但一旦获批成立,后续活动便缺乏有效跟踪” 的问题。这种监管模式的滞后性,让一些社会组织有了打擦边球的空间。强化源头管控,是全过程监管的第一道关口。
只有每一次评比都经得起阳光的审视,社会组织才能真正发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上游新闻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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