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全称“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港股上市公司,属于控股平台,通过复杂的股权关系全资控制境内的地产业务平台,再通过该平台在各地设立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而且,该平台也是融创中国在境内的发债主体。

这家平台就是2003年注册成立的“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3日更名),比2007年注册成立的融创中国还要早。

该公司由北京融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股(持股 99.9%),而后者最终由融创中国控制。

两家公司的关系类似于中国恒大(港股上市公司)与恒大地产(境内地产业务平台)。

融创爆雷后,境内债务债权人可以在境外申请融创中国破产(清盘),境内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境内法院申请相关主体破产

2023年9月19日,融创中国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5章(Chapter15)的“域外程序承认”。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目的在于让美国法院承认并执行融创在香港法院获批的境外债务重组计划(美元债受纽约法管辖);冻结美国境内债权人的单独诉讼、资产查封等行为,为境外债务重组保驾护航。

2025年1月,中国信达(香港)对融创中国提出清盘呈请。

2026年1月5日,由于境外债务二次重组正式生效(约 96 亿美元债务清零),香港高等法院驳回该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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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方面,山东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天津某中院申请“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或重整),被驳回。

沐阳新能源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立案受理,目前尚未有结果,仍处于审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