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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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赣银罚决字〔2025〕38号处罚决定,违反了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于2025年10月15日决定,对其处以人民币106万元罚款,处罚执行期限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8年10月16日。
徐某,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依据赣银罚决字〔2025〕34号处罚决定,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于2025年10月15日作出处罚,对徐某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处罚执行期限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8年10月16日。
周某,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客户经理,根据赣银罚决字〔2025〕35号处罚决定,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于2025年10月15日决定,对周某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处罚执行期限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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