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民间,泡饮药酒的传统习俗由来已久,不少群众将其当作养生保健、防病祛疾的重要方式。然而,自泡药酒引发的中毒事件往往具有发病急、进展快、病死率高的特点,且多数中毒缺乏特效解毒药物,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切实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遏制自泡药酒中毒事件发生,3月6日,柳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以下安全警示,提醒广大市民牢记安全要点,科学饮用药酒。
四大风险隐患,务必高度警惕
1.药材误辨,剧毒暗藏。中药材种类繁多,部分剧毒植物(如断肠草、马钱子等)与常见药用食材外形相似,普通民众缺乏专业辨识能力,极易误采、误用,给药酒埋下致命隐患。
2.炮制不当,毒性残留。许多中药材需经专业炮制(如蒸煮、炒制、炮制减毒等)才能降低或消除毒性。家庭自泡多直接使用生药材,其毒性成分易充分溶入酒中,饮用后极易引发中毒。
3.配伍失宜,反伤肌体。药酒配伍讲究 “性味归经”,需结合个人体质辨证搭配。若盲目轻信民间 “偏方”,或随意混合多种药材泡制,不仅无法达到养生效果,还可能导致药材间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加重病情或引发新的疾病。
4.储存不当,隐患叠加。药酒储存需满足密封、阴凉、干燥等条件,储存不当易导致酒体变质、滋生细菌,产生有害物质;若存放位置随意(如未远离儿童)、标识模糊,极易造成家人误饮,尤其儿童误食后后果更为严重。
四大安全准则,务必严格恪守
1.源头把控,审慎自制。不提倡家庭自行泡制药酒。若确有需求,必须在执业中医(药)师的专业指导下进行,从正规药店、医疗机构选购合格药材,明确药材功效与适用人群,且自泡药酒严禁作为礼品赠送或招待他人。
2.严守红线,禁用毒材。泡制药酒时,必须严格禁止使用川乌、草乌、附子、雷公藤、蟾酥等已知剧毒中药材,同时避免使用来源不明、性状不明的野生植物,从源头上杜绝中毒风险。
3.警惕症状,及时就医。饮用药酒后,若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或四肢麻木、心悸、呼吸困难等疑似中毒症状,须立即停止饮用,携带剩余药酒及药材样本,第一时间送往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切勿拖延或自行催吐,以免加重病情。
4.妥善存放,清晰标识。药酒应密封后置于儿童、宠物无法触及的阴凉通风处,储存容器上须粘贴清晰标签,明确注明药材成分、泡制日期、适用人群及禁忌事项,避免因标识不清导致误饮。
自泡药酒承载着民间养生传统,但安全永远是首要前提。在此,柳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要树立科学养生理念,摒弃 “药酒越烈越有效”“多泡药材更滋补” 等错误认知,做到选材规范、操作专业、饮用理性。
健康无小事,细节护平安,让我们共同筑牢自泡药酒安全防线,守护自身与家人的生命健康。
来源丨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魏国华
值班编辑丨苏志翔
值班主任丨李宁琳
总值班丨陶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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