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告诈骗要成立,必须是控告人有实际损失。比如对方借了钱但已经还了本金,只是利息争议,这种情况不构成诈骗,因为没有实际损失。很多人控告的目的是要回钱,被控告人最担心的是还钱后会不会坐牢,得分阶段说清楚。
刑事案件的立案是关键时间点,立案前全退本金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一来被害人没有损失了,间接损失比如投资失败的损失,得去法院打民事官司,刑事案件不管;二来全退钱说明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诈骗罪的核心是“想长期占有”,都退了自然难认定;三来最高法院规定,立案前退的钱要从涉案金额里减,全退的话涉案金额为0,不构成犯罪。如果只退部分,立案后涉案金额是剩余部分,还是可能被追究。
要是已经立案了才还钱,只是从轻情节,不改变诈骗事实。比如诈骗50万,全退了还是50万,量刑还是10年,但从轻幅度比部分退大。如果是30万以下,全退、初犯且拿到被害人谅解,可能判缓刑不用实际坐牢。要是立案后查不清楚证据,可能挂案或撤案,挂案时不能打民事官司,撤案了可以。
还有几个误区要注意:别以为被害人说不追究就没事,立案后是司法机关说了算;还钱不代表马上放人,得看能不能判缓刑;部分还钱没用,必须全退才能谈轻判。另外,立案前退赔金额按实际退还计算,现金按数目,物品按市场价值;立案期限一般7天,重大复杂的30天,特别复杂的60天;诈骗罪是公诉案件,不管被害人愿不愿意,司法机关该追究还是追究,除非情节特别轻。
被控告诈骗后,还钱的时间点和金额很重要,立案前全退本金能避免刑事立案,立案后全退能从轻但不能免刑,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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