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因为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人才不具备明朝立国之初所需要的官员行政能力。因为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人才不具备明朝立国之初所需要的官员行政能力。

简单来说就是选上来的人不能担当治国理政、理财牧民的重任,都是一群只会舞文弄墨的书呆子。

洪武三年 (1370年),朱元璋正式下诏开科取士,还下诏规定“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朱元璋刚即位,还没经验,他此时还以为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官员都很好用呢。

经过几年的实践,朱元璋发现录取的进士大多是缺乏实际行政经验的“后生少年”,认为他们“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与他“求实才”的初衷相悖,所以到了洪武六年 (1373年)就下诏暂停科举。

科举暂停了,那就得使用新的人才选拔方式,朱元璋就开始推行“荐举制”,“令有司察举贤才”。

朝廷设立了极其丰富的荐举科目,如经明行修、怀才抱德、贤良方正、聪明正直、孝弟力田、儒士、秀才、人才、耆民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可能的贤才类型。

诏令下达后,各级官员便承担起“伯乐”的职责,一开始其选拔过程相当审慎,地方官员会同当地的“耆宿长者”,共同寻访那些才德声名著于乡里的人,然后由邻里间进行保举。对于被保举的人选,地方官府会进一步核实考察,主要考察其言谈举止、仪态外貌、书法水平和分析判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一关,才能正式向朝廷推荐。

各地推荐的人才被送到京师后,并不等于就能当官。他们要经过吏部审核,即审查其是否有犯罪记录或不良品行,确认无误后便“差人送部听用”。

很多被举荐者,尤其是名声卓著或才干突出者,会得到朱元璋的亲自召见和策问。

朱元璋会当面考察其学识和见解,并根据印象和表现直接授予官职。

严震直的任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本是一个粮长,因工作表现突出被朱元璋赏识,一路从通政司参议擢升,最终官至工部尚书。

朱元璋通过荐举的方式选拔了大批人才,解决了明朝开国之初实干人才不足的问题。

从洪武六年至洪武十五年 (1373-1382年) ,朱元璋一直实行荐举制,荐举制成了选拔人才的唯一通道。

但荐举制也存在很大的问题,那就是被举荐者“多不举职”,荐举标准模糊、主观性强,容易导致名不副实、举荐泛滥甚至徇私舞弊的现象。朱元璋自己也多次抱怨,被举荐者“多以庸才充贡”、“名实不称”。

明朝至此已经立国十几年,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地方和中央行政基本上已经正常运转,朱元璋经过深思熟虑,决定还是重新恢复科举制,毕竟科举考试在客观性、公平性和笼络士心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满足他统治的需要。

洪武十五年 (1382年)朱元璋下诏恢复科举。

洪武十七年 (1384年),朱元璋命礼部颁行“科举程式”,定为永制。从此之后,科举考试成为明清选拔人才的唯一方式。

尽管这样,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人还是不懂实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套方式终究会弊大于利,选拔的人才永远是脱离实际的人,他们大多数人不懂实务,但却精通人际关系。

如何选拔真正有用的人才,是历代的一个难题。

相比于科举制,汉代的察举制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汉代察举的人才大多数是地方的“吏”,郡吏或者县吏,他们曾经是太学的学生,太学学习期满后参加结业考试,合格后被分配到地方或中央各部为吏,然后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实务锻炼后,再被有司察举为孝廉、贤良方正、茂才。他们到京城还要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再进入一年试用期,如果能胜任,才能转为正式官员,若表现不佳,不仅本人要被撤换,当初的举荐者也要受到处罚。

汉代的察举制选拔出来的官员要远胜于科举制选拔出来的官员,当然,这得是察举制初期,随着时间推移,察举制也逐渐被地方门阀垄断,成了提拔私人的工具。

所以,如果把科举制和察举制结合起来就会好很多,先通过科举制初选人才,然后分配到地方和各部任“吏”,等到几年之后,再进行二次选拔,二次考试,考核通过再任命为官,这时还要有考核期,考核期满合格才转正。

当然,任何制度在初期都是好的,随着时间推移,好的制度也会异化为坏的制度,这是门玄学,不好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