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男子定亲后"失联”近一年,复联后要求女方“要么领证,要么退彩礼”。引发了广泛关注。

2024年2月,原告男子周某与被告女子罗某于2按农村习俗举办定亲仪式。定亲后不久,周某外出创业,因创业失败不愿面对家人及罗某,自行断绝与外界联系,对罗某的多次电话、信息均未回应,双方失联近一年。

2025年1月,周某主动与罗某一方恢复联系,提出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或返还彩礼”的要求。罗某以“感情已破裂”为由,拒绝恢复婚约关系,双方就彩礼返还事宜协商无果。

周某之后以罗某及其父母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返还彩礼、“四金”、酒席支付等费用2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是周某“失联近一年”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存在明显过错;二是罗某一方为筹备婚约有合理支出(如配送嫁妆);三是双方仅为异地恋爱,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状态。法院判令罗某及其父母一次性向周某返还彩礼158357元。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