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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列入第二批新能源回收指标再分配项目建设方案共39个,装机容量374万千瓦。
其中,陆上风电项目37个、装机容量349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个、装机容量25万千瓦。
业主方面,中石油获取本批次指标最多,为53万千瓦风电;其次为华能,获取35万千瓦风电指标;桂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三,获取了30万千瓦风电指标。
方案要求,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完成核准并于核准后2年半内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要求2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
方案明确,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同意,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业主、变更建设地点、进行项目转让。如有此类行为,查实后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或收回建设指标。
据了解,2025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新能源项目回收指标再分配的通知》。
《通知》表示,2025年11月,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调整部分新能源项目建设内容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38号),对部分未开工、未按期建成或不能按原规模建成的新能源项目回收了建设指标。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回收指标进行再次分配。
本次再分配新能源项目规模共390万千瓦,不限定风电、光伏项目类别,由相关市根据项目可行性和成熟度择优安排。
详情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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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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