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韩国总统李在明召开临时国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所谓的“司法三法”。该法案在移交政府仅一天后便被速战速决地处理完毕。此前,无论保守派还是进步派,韩国法律界多数人士均对“枉法裁判罪”、“裁判诉愿法”以及“大法院官扩编法”的违宪性及对法治的潜在破坏表示担忧,并呼吁李在明行使总统否决权。
韩国全国法院院长们也发表了罕见的立场声明,称其将作为法治倒退的标志被载入史册。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涉及动摇司法制度根基的内容,法律界、学术界和政界的深思熟虑是必不可少的流程,但该法案甚至没有在韩国国会层面举行任何立法听证会就径直通过。外界普遍认为,这只能被看作是控制了国会的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利用人数优势强行推进,而未能妥善具备民主与法治正当性的立法行为。李在明不仅无视了行使否决权的要求,反而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了表决。
事实上,“司法三法”与李在明本人有着直接的关联。从时间节点来看便初见端倪。去年5月,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以有罪宗旨将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发回重审后,韩国共同民主党便开始全面推进该法案。
通过引入四审制,韩国宪法法院有可能推翻李在明的案件;而在李在明任期内,他将直接任命26名大法院官中的22名,这被认为或将直接影响其卸任后的审判走向。此外,一旦引入枉法裁判罪,检察官和法官们基于事实和法律进行的调查与判决也将面临巨大的外部压力。
面对“为总统一人量身定制立法”的尖锐指责,作为国家元首,哪怕只是在形式上要求国会重新审议,走一遍深思熟虑的程序,也是维持底线名分的做法。毕竟相关的审判流程已处于中止状态,暂缓处理也不会带来实质性的改变。面对诸多疑虑,李在明依然拒绝了这一缓冲步骤。
去年9月,李在明在会见朝野政党代表时曾强调跨党派合作,并提出“执政党拥有更多,应做出更多让步”。但是,面对在野党通过冗长辩论和场外集会强烈反对的“司法三法”,共同民主党选择单方面强行通过,总统也随即全盘接受。这与李在明此前强调的协同治理或要求妥协的姿态形成了明显对比。随着否决权被束之高阁,在民生领域实现朝野合作、共同为社会谋福祉的机会也随之变得更为渺茫。
纵观整个过程,当天由总统表决通过的“司法三法”,在外界看来并非部分强硬派的突发奇想,而是高度贴合了决策层核心的政治意图。这场关于司法边界的拉锯战,或许会在纷繁的政治角力中暂时画上句号,但法槌落下的回声仍在首尔街头回荡。普通民众真正在意的,从来都不是晦涩的法条如何修改,而是清朗、公正的社会环境能否得到确切的保障。阳光总会穿透厚重的云层,照进每一个角落。历史的长河浩荡向前,它终将为这一切留下最客观而清澈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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