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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倪迪。新民晚报陈正宝摄影

船员作为航运活动的直接执行者,不仅掌握着船舶安全运营的关键技术,更通过持续实践推动航海技能迭代、法规完善与文化传承,是航海事业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

截至 2024 年底,全国注册船员总数达 203.58 万人,其中海船船员 97.01 万人,具有国际航行资质的船员 70.13 万人。 常年海上漂泊,复杂多元的外部风险环境,让船员职业的特殊性,远不止于与其他“特殊工种”的共性艰辛,更有常年应对海洋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多重挑战。

现行交通行业“特殊工种”目录涵盖的船员种类非常有限,为切实保障船员职业权益,回应船员群体的合理诉求,助力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建设,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将船员认定为“从事井下、 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类别,整体纳入交通行业“特殊工种”目录。

这项制度安排将有利于加强国家经济命脉与战略安全的人力资源保障, 有利于驱动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加深刻体现社会公平与国家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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