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伊始,春和景明,我区气温也将逐步回升,市民外出散步、休闲健身增多,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遛犬频次也随之增加。养犬有爱,更要守规守法,文明养犬不仅关乎城市形象,更关系公共安全与邻里和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遛狗不拴绳等行为已从道德倡导上升为法律责任。

江苏省公安厅明确:全省各地均已出台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犬不牵绳等违法行为,可处批评教育、罚款,甚至没收犬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条款更明确,养犬干扰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拘留5—10日

来源:淮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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