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家暴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却被丈夫威胁、恐吓,她在惊恐中不得不撤诉,其家人坚定地帮她报警维权。近日,湖南邵阳武冈法院通报了该案,丈夫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获刑9个月。法官提醒每一位女性,坚决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说“不”。

男子拒绝离婚,恐吓、威胁女方被判刑

2011年,邵阳人王燕经人介绍与刘刚相识,2019年正式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

婚后生活中,刘刚一旦酗酒便会性情大变,常常对王燕及两个年幼的孩子恶语相加、拳打脚踢,家暴的阴影一次次笼罩着这个家庭,让王燕饱受身心折磨。

2025年1月,噩梦再度升级。刘刚酗酒后,怒气冲冲地闯入王燕父母家,不仅对王燕肆意恐吓、暴力殴打,还与前来阻拦的王燕父母发生激烈冲突。当日,当地派出所介入处理,依法向刘刚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试图遏制其施暴行为。可这份告诫书,并未唤醒刘刚的理智,也未能阻止他的恶行。同月,忍无可忍的王燕终于鼓起勇气,向武冈法院提起诉讼,坚决要求与刘刚解除婚姻关系,彻底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

审理过程中,刘刚非但没有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进行威胁报复,多次前往王燕的住处,不仅焚烧王燕的被子,还通过语言恐吓、持刀威胁、殴打王燕等方式,要求王燕撤诉。

为了保障自身及家人的生命安全,2025年3月,王燕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她被吓得不敢再主动主张权利、提起告诉。眼见王燕陷入绝境,她的家人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法律的帮助。检察机关以刘刚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刚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行为已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综合考虑刘刚具有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法院判处被告人刘刚有期徒刑9个月。宣判后,刘刚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承办法官介绍,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位女性的基本权利,是法律明确保护的人格权益。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是指结婚必须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强迫另一方,也不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而离婚自由指夫妻因感情破裂等原因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男女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

婚姻自由既承载着个体对幸福的追求和选择,也彰显着社会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宪法中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典中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而刑法中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任何人干涉他人婚姻自由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 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