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基层法官的感叹:一天300个电话,却换不来一个“案结事了”!
碧翰烽/文
“手机从清晨响到深夜,光是铃声就让人头皮发麻。”一位基层执行法官这样描述他的日常。最高峰时,他一天要接听300多个电话。这不是夸张,而是当下基层法院工作强度的真实写照。
在县法院工作了十余年的老法官坦言:“现在的案子,有时候判了反而比不判矛盾更大。”这句话道出了基层司法工作者的无奈与困惑。
数字背后的压力:案件激增,法官“负重前行”
以他所在的县为例,四年前全县诉讼案件6000多件,而如今早已经超过了万件。案件量翻番,法官人数却原地踏步。每一位员额法官肩上都压着超负荷的办案任务,加班成了家常便饭。旧案未结,新案又至,积压的案件像滚雪球般越来越大。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种高压状态正在“劝退”一些年轻人才。当理想照进现实,面对永无止境的加班和难以消解的矛盾纠纷,不少法律专业人才选择了离开,或者是不想选择上岸基层。
比如,每年一些基层法院公开招人,总是不得不取消一些招考职位,因为报名人数达不到基本要求。而且基层还出现女法官越来越多的现象。
“案结”容易“事了”难:判决之外的深层矛盾
“有时候判决比不判决的矛盾还要突出。”这句话令人深思。法律条文是刚性的,但人心是复杂的。一纸判决或许能在法律层面上定分止争,却未必能真正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尤其是在邻里纠纷、婚恋家庭矛盾等案件中,简单的判决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导致双方当事人关系彻底破裂。
那位一天接300多个电话的执行法官,接的恐怕不只是当事人咨询的电话,更多的是矛盾未解、执行受阻后的无奈沟通。
这也是压倒不少基层法官的巨大压力。
源头活水: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如何破解这一困境?答案或许不在法院内部,而在更广阔的基层社会治理中。
一是乡镇街道调解力量亟待加强。
很多矛盾纠纷本应在基层就得到化解,却因为调解不力,最终涌入法院。如果能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层面把矛盾“消化”掉,既能减轻群众诉累,也能为法院减负。
这就需要加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增配专业性调解力量,加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力度。
二是专业能力短板亟需补齐。
当前矛盾纠纷类型日益复杂,传统的“和稀泥”式调解已难以奏效。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一所三员”的基本标准都难以达到,还不说司法所承担了过多的事务。
村(社区)治调主任专业能力有限,面对复杂的物业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往往力不从心。包括日益难调的邻里、家庭纠纷,也不知如何是好。
三是行业调解组织亟待建立。
以物业纠纷为例,一个小区的物业服务问题,可能引发几十甚至上百件诉讼案件。据一位法官介绍,今年他们刚刚上班,就接到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案件五十件,问其最终会有多少案件,公司说至少三百件。
如果能够组建物业领域的行业性调解组织,让专业人士在诉前介入调解,将有效分流这类批量案件。
化解矛盾纠纷,不能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更需要构建多元解纷的大格局。只有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作用,并且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真正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法官从“案山卷海”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去精耕细作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