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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央明确提出在全党范围内、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开展学习教育,绝非寻常的工作部署,而是一次融合了深邃历史反思、深刻现实应对与深远未来擘画的思想整装与政治锻造。理解其完整意蕴,需要我们从价值本源、理论谱系、国际比较与时代使命的多维透镜中,进行系统审视与把握。

价值本源:初心使命与性质宗旨的实践投射

政绩观首先是一个根本性的政治与价值命题,它直接回答“为谁创造政绩、追求什么样的政绩”这一执政核心问题,是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在领导干部施政行为中的具体化、日常化体现。

“以人民为中心”是政绩观的灵魂与唯一尺度。正确的政绩观其价值原点、过程依归和最终评判,都必须牢牢锚定“人民”。这意味着,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增进人民福祉;衡量政绩大小的根本标准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验政绩真伪的唯一考官是实践、人民与历史。党的二十大以来历次党内集中教育尤为强调干部的担当作为与深入群众,正是从实践动能与价值导向两个维度,夯实正确政绩观的根基。

政绩观是初心使命的试金石与显影剂。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必须通过一桩桩、一件件关乎国计民生的实际政绩来承载与兑现。领导干部如何看待和追求政绩,清晰折射出其党性修养与使命担当的成色。正确的政绩观,因此成为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内在要求。

理论演进:从发展观、现代化观到政绩观

正确政绩观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持续深化的必然结果,它与“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共同构成了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思想链条。

正确政绩观从宏观理念到主体行为实现了完整的战略传导和逻辑贯通。以新发展理念为核心内容的正确发展观解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根本理念问题,确立了发展的价值排序与路径选择;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核心内容的正确现代化观则擘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与文明形态;而正确政绩观则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谁来落实这些理念与蓝图、应以何种精神状态和价值追求去行动”这一关键主体问题。三者共同构成了“理念(发展观)-目标(现代化观)-行动(政绩观)”的完整战略逻辑闭环。其中,政绩观正是发展观和现代化观在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执行主体身上的具象化与人格化。

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保障、实践校准与精准过滤机制。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要求,转化为本地区、本部门实实在在的工作目标和政绩追求;它如同一个过滤网和校准器,确保施政行为、资源投入和考核激励,都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从根本上防止发展实践与新发展理念之间的知行脱节。

国际比较:中国叙事对西方政治学的超越

将正确政绩观置于政治理论谱系中考察,可以发现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与理论原创性,为我们理解中国政治实践的成功提供了独特的分析框架,也为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一个值得重视的视角。

正确政绩观是对西方传统的合法性理论的超越。西方政治学话语中常强调合法性这一概念,它更多指向一种被动认可或符合既定规则的状态。相比之下,中国语境中的政绩观则展现出鲜明的主体性与历史主动性——它不仅是执政行为的评价尺度,更内含着一种积极进取、担当作为的开拓精神和将日常履职与崇高使命相联结的精神自觉。理解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正确政绩观,要看到其中贯穿的不仅是对具体工作的要求,更是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矢志不渝。政绩由此不仅是工作的成果,更是信仰在实践中的展开,是理想照进现实的精神路标。西方政治学话语中关于合法性的经典论述,多侧重于权力来源的程序正当性,后来发展出绩效合法性的讨论,又易将绩效简化为经济增长等量化指标,具有短期化、功利化倾向。中国共产党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与实践,则构建了一种“价值-程序-绩效”三位一体的复合合法性范式。首先,它将民心向背、人民福祉作为政绩合法性的根源与皈依,超越了单纯的程序授权。其次,它通过科学决策、民主集中、依法依规的要求,涵盖了治理过程的程序与理性合法性。最后,它强调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明确了结果层面的绩效合法性,内含了绿色发展、长远战略、代际公平等现代治理价值。

西方政党政治已越发演变为一种竞争型表演,首要服务于选举周期,核心驱动力是选票与党派利益,评价标准易受资本等中介力量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语境下的正确政绩观,服务于恒久的初心使命,驱动力源于内在的使命召唤、严密的组织体系和长远的国家规划,其评价的根本标准是“人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障”这一实质性、整体性、长期性的综合判断。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使命型政绩追求,使得国家能够保持战略定力,实施跨越周期、功在长远的大型民生工程和发展战略,有效避免西方政治实践中常见的短视、内耗与政策反复。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形成的、最值得珍视的治理智慧与实践成果之一。

时代使命: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陆续换届的关键节点。当此之际,全党自上而下突出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战略前瞻性。

新的发展周期伊始,新上任或转任的领导干部充满干事热情,但也极易产生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的“政绩冲动”。此时进行政绩观教育,无异于一剂“清醒剂”和“预防针”,提醒全体干部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保持历史耐心、坚守安全底线,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利在长远的政绩,确保国家发展巨轮在新征程起步阶段就行稳致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是一场思想淬火、行动整训和党性锻炼。它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进行深刻的自我叩问:从政为什么、在岗干什么、身后留什么?通过内向审视,清理思想尘埃,校正行为偏差,实现从“要干”到“为谁干、怎么干好”的认知升华和行动自觉。这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推动干部队伍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执政本领同步提升的重要契机,是党在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背景下,为应对大党独有难题而持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生动体现。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其为丰富人类政治文明形态所贡献的宝贵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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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四个维度理解和把握正确政绩观》

栏目主编:杨逸淇 文字编辑:刘力源

来源:作者:曹东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