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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稍不注意就可能酿成交通事故!2月11日,在合山市人民南路(里兰马安路口)路段就发生了一起典型的“开门杀”事故,所幸未造成严重伤亡。

当天16时3分许,刘某驾驶红色小型轿车在此路段靠边停车后,未开双闪、未观察后方来车,更未侧身探头查看,便贸然推开驾驶位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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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此时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乘客正常直行至此,面对突然打开的车门,蒙某来不及避让,电动自行车车头与轿车车门猛烈相撞,两人连人带车倾倒在机动车道内,现场电动车车身受损、零部件散落,轿车车门也留下明显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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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揪心的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万幸的是,经医院诊断,两人仅受轻微伤,无其他大碍,事后两人也因未戴头盔而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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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停车开门前未仔细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

请牢记“一停、二看、三开门”

1.停车后先停稳车辆,开启双闪警示灯,提醒后方来车注意; 2.通过车内后视镜、外后视镜等仔细观察后方道路情况,必要时侧身探头查看,确认无车辆、行人靠近; 3.切勿一次性猛开车门,应缓慢打开车门,确认安全后再下车,下车后及时关好车门。

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

路过路边停车务必提高警惕

驾车、步行经过停在路旁的车辆时,要与车辆保持足够的横向安全距离,减速慢行、仔细观察,留意车辆车门是否有开启迹象,防范“开门杀”突发风险。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头盔必戴,安全“标配”不能少

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遭遇事故时保护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切勿心存侥幸,忽视这一关键的安全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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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