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里,有个点在网上掀起了不少讨论:驾驶人醉酒后开启车辆辅助驾驶功能,照样得承担刑事责任。这个说法可以说是一锤定音,给那些心存侥幸、觉得 “开了辅助驾驶就能喝点酒” 的人,狠狠敲了记警钟。

这事值得从法律角度好好掰扯掰扯,大家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就一个:用了辅助驾驶,坐在驾驶位的人还算不算真正的驾驶员?最高法的这次明确表态,直接给出了答案 —— 算,而且该担的法律责任一点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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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先说说法律里对醉驾的明确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条款写得很清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罪名的认定关键,就看两个点,一是驾驶人是否实施了 “驾驶” 行为,二是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达到 80mg/100ml 的醉酒标准,两者缺一不可。

现在不少车企把辅助驾驶系统的名字搞得花里胡哨,什么自动辅助驾驶、智能驾驶,听起来好像车辆能自己完成所有驾驶操作,人坐在车里就能撒手不管了。也正因为这种宣传上的模糊性,让一些人产生了误解,觉得只要开了辅助驾驶,自己喝点酒,就不算醉驾了。

但这想法大错特错!从法律层面来讲,目前市面上主流的 L2、L3 级辅助驾驶,不管系统标榜多智能、多先进,本质上都只是驾驶辅助工具,而非完全的自动驾驶。法律意义上的驾驶员,永远是坐在驾驶位上、对车辆拥有掌控权的人。开启辅助驾驶,绝不等于驾驶员可以放弃车辆的掌控权和最终的驾驶责任,坐在驾驶位上的人,依然需要时刻观察路况,随时准备接管车辆。

所以只要人坐在驾驶位,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醉驾标准,车辆又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这就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至于车辆的行驶是驾驶员亲手操控,还是授权辅助驾驶系统完成,在法律认定上没有任何区别。

这就好比你雇了司机开车,自己却喝得烂醉坐在车上,难道能说因为司机在操作,你就不用担责了吗?显然不能,因为你才是车辆的支配者和最终负责人,辅助驾驶系统就如同这个 “司机”,永远替代不了驾驶人的核心责任。

最高法这次的明确表态,也把一句话说透了:科技的应用,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技术再先进、功能再智能,也只是服务于人的工具,既不能替人背锅,更不能成为有些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这个裁判规则的确立,背后的意义其实特别大。

一方面,它彻底堵死了一些人想利用技术钻法律空子的想法,让那些打着辅助驾驶旗号,妄图醉酒开车的人彻底死了心,从司法层面明确了醉驾的认定标准,不会因技术手段而改变。

另一方面,这也在倒逼车企承担起宣传责任,不能再把辅助驾驶功能吹得天花乱坠,刻意模糊驾驶员的法定义务,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辅助驾驶的定位,避免产生认知偏差。

说到底,方向盘或许可以暂时交给机器辅助操控,但生命的责任、违法的法律后果,永远都握在人自己手里。喝了酒就别碰车,不管这车是手动操控,还是开启了辅助驾驶,这个铁律从来都没变,也没人能打破。这不仅是最高法给出的司法定论,更是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该牢记的安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