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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安徽”3月6日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繁昌县瑞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68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繁自然资规罚字﹝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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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未经批准于2020年8月占用荻港镇桃冲村、鹊江村集体土地1684平方米,建设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分水岭石灰石产品运输廊道,2021年6月已建成。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决定:

1.罚款1.684万元。

2.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3.没收非法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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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繁昌县瑞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安徽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已于2025年05月29日被注销。

来源 | 信用安徽、天眼查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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