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小萱
“4米2蓝牌货车是我国城乡物流配送体系的核心运力,承担着城市末端配送、农产品跨区流通、乡村振兴物资保障等重要功能,对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保障民生供应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当前该车型面临的合法改装后空车自重过高、实际载货空间严重受限等突出问题,已普遍导致合规装载即接近超载、实际运营则普遍违规的行业困境。”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佳惠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小红表示,这不仅推高了物流从业者的经营成本与法律风险,更制约了城乡物资流通效率,亟待国家层面统筹研究、系统优化。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佳惠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小红
李小红通过调研湖南省怀化市及武陵山片区货运实际情况,并结合全国行业反馈,就目前4米2蓝牌货车运营主要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问题进行了分析。
她分析认为,一是车辆安全技术升级与标准滞后的矛盾。现行蓝牌轻卡总质量≤4.495吨的标准制定于约18年前,主要依据当时车辆技术、道路条件与货运结构。如今,车辆在安全性、制动性、承载结构等方面已大幅提升,城乡道路通行条件也显著改善,原有标准已不适应现阶段物流高效化、集约化的发展需求。同时,为满足冷链配送、防雨防损等实际需求,合规加装的尾箱、液压尾板等设备自重较大,进一步挤占了有效载货空间。
二是实际运营需求与载货能力严重错配的矛盾。以怀化市农产品运输为例:一台合规改装后的4米2箱货车,空车自重普遍已达4.3—4.4吨,距总质量上限仅余0.1—0.2吨载重余地。而该类车型货箱容积约17立方米,实际可承载蔬果等轻抛货物约4—5吨。现行标准下,车辆要么“装不满”,影响运输效率;要么“装满即超载”,面临罚款、扣分、无法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等问题,形成“合规不经济、经济不合规”的运营悖论。
三是行业健康发展与执法困境共存的矛盾。广大司机与企业为维持经营,常被动选择超载,不仅增加安全风险,也面临各地执法标准不一、处罚裁量差异等问题,经营环境不确定性高。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山区县乡,该车型是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业品下乡入户的主要载体,当前标准严重制约了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物流畅通与降本增效。
为贯彻落实国家“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战略部署,推动道路货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李小红建议组织开展全国专项评估与数据测算。建议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开展4米2蓝牌货车运营情况全国性调研。重点评估不同区域、不同场景下该车型的实际运营负荷与需求特征;车辆合规改装后的自重范围及对载货能力的影响;现行标准对城乡物流成本、农产品流通、司机收入等方面的实际制约。在科学测算基础上,形成专项报告,为标准优化提供依据。
同时,科学调整车辆质量限值并推动标准迭代。建议在确保车辆安全性能、道路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借鉴部分地方实践经验与行业呼声,将4米2蓝牌货车总质量上限适度放宽至7.5吨,并同步修订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的《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关于进一步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5号)等相关标准、行政法规中的术语定义和相应管理要求。调整后应实现:车辆在完成合规改装后,仍具备合理、安全的载货能力;适应城乡物流轻抛货物、冷链物资等实际运输需求;从源头化解“装货即超载”的结构性矛盾。
另外,她认为要系统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与管理措施。一是优化通行政策。对总质量≤7.5吨的4米2蓝牌货车,继续按现行一类货车标准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并继续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物流成本。二是统一执法规范。明确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执法尺度,推广柔性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营造公平稳定的运营环境。三是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强化车辆生产、改装、检测环节的全链条监管,严禁非法改装,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提升后的质量标准要求。
推动4米2蓝牌货车质量限值的科学优化,是顺应汽车产业技术进步、道路条件改善和物流发展需求的务实之举,也是打通城乡物流“微循环”、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的重要抓手。希望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标准修订与政策协同,切实为货运行业纾困解难,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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