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9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办理了400万股股份的补充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1.1%,占公司总股本的0.1%。
本次质押系用于偿还债务,质权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质押到期日为2027年5月27日。补充质押后,浙江复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与其持股总数一致,均为3.6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9.38%。
截至公告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豫园股份24.10亿股,占总股本61.91%;累计质押18.41亿股,占其持股比例的76.41%,占公司总股本47.30%。此外,公告指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29.12亿股,对应融资余额6.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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