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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强化监督护民生

本报记者 倪 弋

《人民日报》(2026年03月10日第10版)

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王效彤委员(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检察机关根据犯罪态势和结构的新变化,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法治资源更多向犯罪预防的前端配置。这反映了司法理念从“注重惩治”向“惩防结合、强化治理”的变化,既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也体现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司法智慧。

肖北庚代表(湖南师范大学江湾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等犯罪,并通过公益诉讼开展网络治理。建议以法治严惩违法者,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并善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精准预警与快速处置,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陈小静代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岩坦镇源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建议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李保平代表(宁夏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将力量向基层下沉,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专业检察建议,推动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靠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夏泳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等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加强涉企执法司法监督,以更实举措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焦兴涛委员(四川美术学院院长):当前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从“物理侵权”到“数字侵权”的新挑战,特别是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界定等亟待司法回应。建议检察机关更多关注知识产权新业态、新领域的前沿法律问题,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审判机关、学术界的协同研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出台办案指引等方式,明晰法律适用边界。同时探索建立快速维权通道,降低维权成本。

苏荣欢代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追究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推动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实现了司法办案与生态治理的有机结合。建议检察机关聚焦“双碳”目标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用精准执法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单杨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洞庭实验室主任):食品药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建议检察机关坚持法治思维与科技赋能双轮驱动,可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智慧溯源与风险预警平台,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为精准执法司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李连祥委员(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等履职方式,积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案件。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通过专项监督行动依法整治就业歧视,强化对工作场所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保护等领域的检察监督,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体面劳动、安全工作。

谢文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检察机关在其中承担着重要的法律监督责任。建议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更加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在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校园安全、网络保护等领域,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本报记者亓玉昆、刘博通、杨迅、秦瑞杰、刘新吾、李君强、李纵、范昊天参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