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到多处“厦门元素”
一起来看看:
厦门实践:
厦门市检察机关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办理相关案件9件,覆盖景区、公园、星级酒店、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社会服务。办案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出行、办事的急难愁盼,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推动整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其中,厦门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完善景区公共交通无障碍服务案,获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益心为公志愿者专刊”作为典型案例刊登。
厦门实践:
厦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已超过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和影响依然存在的陈年命案,依法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7人,均已被核准。在办案中严格证据审查标准,一体引导、监督侦查取证,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彰显“正义永不缺席”的法治精神。
厦门实践:
厦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侨务”观念,联合市侨联制发《关于完善检侨合作机制 维护侨胞合法权益的协作意见》,就明确涉侨检察工作职责、平等保护侨胞侨企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深化交流互动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为侨胞侨企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参与承办在厦召开的全国检侨合作推进活动,设立侨胞权益保护办公室。支持湖里区院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全市首个涉侨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普法宣传5场次,参与调处涉侨纠纷10余件。
厦门实践:
厦门市检察院与厦门海事法院探索健全跨行政区划海事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相关改革成果获“两高”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确认。双方联合印发文件,加强海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并依托重大案件参与制度,首次派员跨行政区划对3起船舶扣押与调解执行案件开展临场监督。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11家承担海事法院监督职责的地级市检察院齐聚福建厦门,专题研讨海事检察工作,厦门市检察院就相关工作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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