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银川晚报)
3月9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对张治东等14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义务、且长期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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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对上述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法院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金凤法院
审核:孙瑞亭 李振文
编辑:刘沛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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