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朝兰,蒙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三级法官。她坚守司法一线十三载,从书记员蜕变为员额法官,始终秉持“守住法律底线、留住司法温度”的信念,以专业与温情诠释为民初心。在陆朝兰带领下,蒙山县立案庭连续两年获评“全市法院先进集体”,个人荣获“诉服标兵”“优秀法官”等多项荣誉。
壹
精准把关:让每一起诉讼都规范有序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立案登记制度的核心要求,但如何让群众“立对案”“办成事”,考验着法官的智慧与耐心。
曾有一位村民小组代表,手持二审判决书情绪激动地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质疑法院为何不予立案执行。陆朝兰第一时间接待,耐心倾听诉求后,仔细查阅判决内容,发现原判并未包含“变更所有权登记”的判项,因此无法直接执行。她没有简单回绝,而是主动指导当事人提起林木所有权确认之诉,并协助完善材料、对接相关部门。最终,案件顺利立案并促成双方调解,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
这样的场景在陆朝兰的日常工作中并不罕见。自2024年2月担任审判员以来,她累计立案2731件,审查民商事及执行案件1254件,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89万元,实现“无错立、无漏立”。她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把程序保障做细做实,守好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
贰
温情调解:让每一份辛劳都不被辜负
“法官,我们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拿工钱养家糊口……”面对眼眶泛红的务工人员代表,陆朝兰感同身受:“我也是村里人,这工钱一定帮你们追回来!”
这是一起涉及14名农民工的欠薪案,总金额达12.3万元。对方公司起初以“未签字”“结算不清”为由推诿。陆朝兰多次上门沟通,既讲法律后果,也谈诚信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工资款打入账户那一刻,村民们自发鼓掌,用最朴素的方式表达感激。
三年来,陆朝兰审结各类案件368件,调撤结案220件,调撤率达59.78%。其中,调解涉民生案件27件,为42名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59.64万元。她坚持情、理、法融合,在法律框架内灵活施策,让当事人在案件了结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暖意与尊重。
叁
数字赋能:让每一次服务都高效便捷
“争吵解决不了问题,坐下来协商才能共赢。”面对一起跨越三十年的村集体联营造林纠纷,陆朝兰主动牵头,联动综治中心、林业部门、乡镇政府等多方力量,深入村屯走访,组织多轮协商,最终推动各方达成和解。这一案例正是蒙山县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快速成功解纷的缩影。2025年,法院派驻法官及助理入驻县综治中心,调处纠纷17件,指导调解9件。
陆朝兰积极推动“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通过推广“两状”示范文本,全年使用1198次,惠及1978人次;依托5台自助设备提供50余项服务,累计服务群众900余人,使用率提升32.68%;电子送达1.12万次,成功率84.93%;线上缴退费1063件次,12项程序实现“指尖办”。2025年,蒙山县法院诉讼服务满意度高达97.81%,位居全市首位。
司法为民,不在口号,而在点滴行动;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判决结果,更融入每一次接待、每一通电话、每一份文书之中。陆朝兰和她的团队正以“更精准的办案尺度、更贴心的服务温度、更便捷的司法速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字丨蒋旅
图片丨审管办(研究室)
编辑丨许柯
初审丨许柯
复审丨蒋旅
终审丨陈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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