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吉林省延吉市公共交通运营发展需求,延吉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驾驶员,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规范操作、阳光运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交驾驶员4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要求:男性48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不限;
5.驾驶证类型:持有A1或A3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实习期已满。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
5.曾被本公司辞退或开除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公司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二)薪酬待遇:执行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办法,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企业相应福利待遇。
四、招聘流程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环节→安排考试(面试+实操考核)→体检→公示→聘用,任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后续应聘资格。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工作日8:00-11:30、13:00-16:00);
2.报名地点:延吉市河南街春光胡同10号,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人力资源部;
3.咨询电话:0433-8119089。
(三)报名相关要求
1.公交集团本次招聘45名公交驾驶员,集中报名期为2026年3月9日—3月13日,求职者需在该时段内提交报名材料。
2.特殊情形(无驾驶证人员登记规则):有意向求职但暂无对应驾驶证人员,可于报名期(2026年3月9日—3月13日)内前往我公司完成个人信息登记,登记后将纳入公司本年度下批招聘候选人范围,待考取对应驾驶证后,按公司招聘流程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信息与考试身份证信息须保持一致,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驾驶证;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5)社保参保缴费明细;
(6)个人信用报告;
(7)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8)报名表:详见附件1;
(9)健康证。
5.报名人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公司根据招聘条件筛查报名材料,确定考试入围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政审环节
按照“凡进必审”原则,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全面政审,重点核查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复核人事档案、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证明等材料及报考资格。政审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七、考试安排
(一)考核形式:采取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两项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未达及格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二)成绩核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成绩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列排名由公司另行组织加试。
(三)考核重点:实操考核侧重专业技术水平,面试侧重语言表达、协调应变、仪表举止及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四)考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司通知并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八、体检安排
公司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公司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递补原则
上述各项情形造成的岗位招聘人数不足的,由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环节
根据总成绩、资格复审、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司公众号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环节
(一)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结论出具后确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监督部门
(一)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二)监督电话:0433-8119087。
十三、其他事项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的,公司将另行发布通知并做出合理安排。
附件1:延吉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承诺书.docx
延吉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来源:延吉公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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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甄丽娜
审核:张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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