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选自《更生:中国文明与人文精神重塑》序言部分内容,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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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研究中国历史的,大都从现代国家、民族立场看到古典。其实,在王权没有受到普遍质疑、王权没有被关进笼子里的时候,天下其实就是“一家一姓”之天下,并不具有普遍性,更和每一个成员关系不大。读历史至戊戌(1898 年),康有为面对天下大势忧心如焚,不断用“亡国亡天下”发出警示,但看“天下的主人”之一者如何说:“你康有为就是瞎操心,即便大清亡了,也轮不到你康有为哭丧。”这大概就是资产阶级革命之前的普遍情形,天下、国家私有,皇帝家族之外的人其实都是瞎操心。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并不认为统治者在统治方略的选择上会有主观好恶。对于统治者来说,不论儒法,不论道教、墨家、刑名家,只要有利于统治的,他们不会有意识屏蔽,而是兼容并蓄、选而用之。这是研读中国文明史最值得注意的一点,不必自作多情,以为传统的“天下国家”是每一个人的事,而只有经过一场资产阶级革命厘清公私权利界限,民族国家才具有普遍意义。
思想如此,制度亦然。最近一百年,大约从谭嗣同开始就将中国的制度区分为周制与秦制。最近几十年,愈演愈烈,大有非周制、必秦制的二元论。其实,这都是对历史的误解。从“私天下”“家天下”立场看,就像从来不会单独用“纯儒”一样,又怎么可能单独使用秦制或周制呢?
所谓周制,就是指周朝八百年所实行的制度。据王国维的研究,周朝制度的基本特征大致有这样几点:
第一,嫡长子继承制。王国维说,殷商以前无嫡庶之分,而周朝之所以要订立嫡庶之制,其根本就是避免继承制度无序,确立了“立子以嫡”的顺位制,极大地避免了权力交接过程中的争夺、杀戮。当然,后世并没有完全避免,只是相对而言有了规矩,有了参考的依据。
第二,宗法制度。一般认为,殷商时期还没有形成宗法制度,打天下、坐天下兄终弟及,大约上阵时举家而动、全族跟随,有难同担,有福同享,或许由于年龄原因使得兄弟之间携手合作多于父子,无弟方才有机会传子。至周朝,则实行比较严格的宗法制度,天子、诸侯以及各级贵族大都实行比较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与夏商两朝相比较,周朝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家庭制度的完善,逐步走出了母系社会,不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而是逐渐形成了父系氏族家长制,知其父且逐渐有了姓氏制度。
第三,由宗法制度衍生出丧服制度,丧服制度规范了人们之间的秩序、间隔、距离,如亲亲、尊尊、长长等;男女有别,有了至亲、外家等诸多细节。继而,因为血缘远近各不相同,所以又渐渐讲究位序,讲究远近。这些细节在丧礼、丧服中都有细致体现,只是现在人们越来越不讲究,因而渐渐失传,甚至不明所以。
第四,根据王国维的研究,认为周制的一个极大贡献是同姓不婚制度安排。这个制度对于种族繁衍、优生优育影响极大,而且从政治层面看“私天下”背景下同姓不婚势必要在族外寻求通婚,有意无意间小共同体必然向大共同体过渡,久而久之“天下一家,家国同构”并不是一个空泛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事实。周朝几十个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就是基于血缘、姻亲的联合体。
第五,周制与前后体制的最大不同,无疑在于其实行的分封制。王国维说:“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故当夏后之世,而殷之王亥,王恒,累叶称王。汤末放桀之时,亦已称王。当商之末,而周之文武亦称王。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周初亦然,于《牧誓》《大诰》,皆称诸侯曰‘友邦君’,是君臣之分未全定也。”简言之,商王仅为诸侯之长,而周王则为诸侯之君。从周代起,大力分封亲戚以屏周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逮克殷践奄,灭国数十,而新建之国皆其功臣、昆弟、甥舅,本周之臣子;而鲁、卫、晋、齐四国,又以王室至亲为东方大藩,夏、殷以来古国,方之蔑矣。由是天子之尊,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至此,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国体制构建完成,远近亲疏、等级森严分明。
基于这样的制度安排,王国维认为周制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道德教化”,毕竟大家同出一源利益攸关,残忍杀伐毫无必要,利益均衡可以更多地凭借道德的、亲情的力量或者影响以制约。
上述几点,是王国维概括出来的周制特征。经“周秦之变”,周王朝成为历史陈迹,秦王朝构建从未有过的一统天下,秦朝延续秦孝公以来的路径:推崇高度中央集权,集中一切资源富国强兵;编户齐民,剥夺人民最大限度的自由。秦制被后世研究者视为一种极端残忍的恶政,“两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彻底摧毁了周制之双层政治结构,让秦帝国成为一个无处可逃的大牢笼。在周制背景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在秦制背景下,编户齐民,身份管制,无处可逃。这大约是研究者普遍认同的周制与秦制的区别之所在。
很显然,秦制是对周制的颠覆,开启了后来两千年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先河。“百代犹行秦法政”,大致可信。然而,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周制与秦制是否就是中国历史上非此即彼的政治选择?
其实,周制实行的时候就不是纯洁的单一体制。周朝的分封制建构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架构,周王室并不过度干预诸侯国的政治,而诸侯国的制度选择则是五花八门。例如,秦国,也是周朝最早的诸侯国之一,它从一开始的制度选择就与周朝之主体诸侯国齐、鲁、宋、韩、赵、魏、吴、越等很不一样;而齐、鲁、宋、韩、赵、魏、吴、越、楚、蜀尽管都是周朝的诸侯国,但各自的制度安排也有很大差别,由齐、鲁、宋所见之所谓南蛮、北狄、东夷、西戎与他们这些文明先启的诸侯国相比,显然有文野之分。换言之,周朝之所谓周制,只是就其大略而言,似乎经不起深究,否则就不容易理解周朝八百年各地差异性何以持久而顽固,更不要说与周朝享有共同时间“共时性”的周边族群,他们后来也纷纷加入“中国”,成为“中国”概念中极为重要的周边因素,如周初即已存在的西楚、百越、肃慎、犬戎。这些族群的文明基因不可能在加入“中国”概念后被完全无视。所以,我一直倾向于讨论先秦诸族之融合,一定要多考虑周边因素,或后世所说的所谓“非汉人因素”。然而,两千年历史学的主流叙事,基本上无视周边的存在,而周边诸族又由于各种原因,或没有文字没有记录,或被有意无意地忽视、无视、摧毁。总而言之,从今天的视角讨论周制,既要看到其主体之封邦建国,又要看到“共时”之周边后来加盟“中国”时所带来的不一样。
至于秦制,也有类似情形。因为中国史并不只是汉人的历史,甚至也不只是中原的历史,所以将两千年中国史视为秦制一个单色调,可能并不准确,也不恰当。与秦汉帝国“共时”存在的匈奴与中原有密集交往,甚至也有婚姻交换,而匈奴大部分或者说主体后来渐渐融入“中国”,他们的文明实际上也就带给了“中国”不一样。因此,后世中国文明中理所当然具有匈奴族群的因素。
东汉解体,“第一帝国”秦汉王朝结束,中国进入分治时期。先是汉帝国主体部分一分为三,但是应该注意,魏、蜀、吴三国的总面积大于东汉晚期,尤其是东南、西南在吴、蜀精心治理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开发,成为后世中国两个最重要的经济区域。三国的体制,合起来像周制,分开看更像秦制,但又不是秦王朝那样的残忍和严刑峻法。三国分治,没有一家不想统一别人,但也没有一家有这个力量,因而分治让三国保持了适度的张力,这也是他们内部治理相对不错的一个外部环境。
接着是晋朝短暂的统一,这个新建的大一统王朝并没有延续两汉体制,有意重回西汉初年封建与郡县的混合体制,分封诸王并要求这些诸侯王离开京城到各自封国,甚至都督诸州军事。各诸侯国行政由诸王主导,社会经济文化则遵从自发秩序,由汉代以来逐渐形成的世家大族分别管理,模式不一。政治上的大一统没有过多影响经济的自由、文化的多元,此时的知识人类似于古希腊的自由民,延续东汉晚期以及三国时期的风气,享有相对自由的表达空间。就此而言,晋朝的体制既不是原本意义上的周制,更不是秦制,而是一种新的尝试。可惜,晋朝统一极短,重建封国导致“八王之乱”,进而晋朝大一统统治结束,北部中国诸多异族政权崛起并深刻影响南部中国,伴随着“永嘉南渡”使大量士大夫带领大量部曲族人在南方侨置郡县。于是,南方先是东晋,进而南朝之宋、齐、梁、陈;北朝则起于十六国,直至隋唐再建统一。
在魏晋南北朝这个时间段,后世中国境内的政权大小几十个,如果一定要用周制与秦制二选一,显然是不科学的。尤其是北朝之十六国,虽然许多地区也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但要将他们的体制进行归类,无论如何也不能在周制与秦制中二选一,否则就更无法理解北魏孝文帝的改革。
隋唐终结了魏晋以来四百年分治状态,重建了大一统帝国。相对于秦汉“第一帝国”,我们不妨称隋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二帝国”,而“第二帝国”的体制也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周制抑或秦制。唐代思想家柳宗元写有一篇《封建论》,所讨论的就是郡县制与封建制孰优孰劣,“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在柳宗元看来,秦朝的失败就在于残忍的统治,“亟役万人,暴其威刑,咎在人怨”,而不是秦王朝实行的郡县制。
继秦而起,“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很显然,柳宗元站在秦制立场上,以为汉初封建、郡国混合体制并不能阻止动荡,而且“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更证明郡县制有利于政治稳定。
至于“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唐朝的动荡“在于兵而不在于州,有叛将而无叛州”,也足以证明唐朝“制州邑,立守宰”的制度设计不误。可以说,隋唐主体政治体制接近于秦制,但与隋唐同时存在的政治实体还有突厥、吐谷浑、高句丽、吐蕃、大食、南诏、大理等,这些政治实体很显然有自己的选择,并不局限于周制与秦制。
稍后的五代十国更是如此,短短几十年时间出现了十几个政权,其性质当然不会整齐划一,也不可能只在周秦之制之间选择。
再稍后,唐朝政治架构继续分解,辽、宋、西夏、金政权相继出现在北部中国,他们差不多都自称“中国”、崇拜孔子、尊奉儒学,宣称继承华夏正统。这又是一个分治时期,如果从五代十国(始于 902 年)算起,至元朝重建大一统(建于1271年),这又是三百多年时间。三百多年的分治,极大地开拓了中国的疆域,尤其是北部中国经过北朝(始于 439 年)以来长达近千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稳固的一部分。这几百年的中国政治架构,呈现明显的多元特征,有儒家思想的影响,有中原帝制传统,但说为周制或秦制似乎都不太合适。总而言之,中国并非只有周制与秦制,混合的、不见于周秦之制的应该所在多有,不一而足。
制作|熊思琪
初审|熊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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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李 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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