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合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集中整治城区违法停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区市容市貌,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城区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合阳县城区所有道路,包括人行道、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用于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场所。
二、整治内容
(一)对人行道以上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车在泊车位内的乱停乱放行为依法查处,严管重罚。
(二)非机动车、老年代步车、摩托车应在人行道内划定的非机动车区域内按规定整齐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位、消防通道和占压盲道。
(三)对于长期占用公共资源泊车位停放的“僵尸车”、违规占用人行道或停车位进行销售的“二手车”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乱停乱放车辆。
(四)其他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若驾驶人在现场,将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若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将依法采集违法车辆信息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
(二)对违反规定的非机动车、老年代步车、摩托车以及长期乱停乱放、屡次劝导不听的机动车及“僵尸车”,将依法予以拖移至指定地点;
(三)被拖移的车辆,车主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到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一楼城管政务服务中心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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