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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2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整治违法停车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发布交通管理通告,对城区两条重点路段实施机动车禁停和严格管理措施。
根据通告,自2026 年3月20日起,正式将光明路(谷山路至衡山路路段)、衡山路(文化路至兴华路路段)划定为机动车禁停严管路段。严管期间,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行为,交管部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先行提醒告知、督促纠正;对拒不整改、妨碍道路通行的,依法采取电子抓拍取证、罚款处罚、车辆拖移等措施,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杜绝违停占用道路、影响通行安全等问题。(来源: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闪电新闻记者 刘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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