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切实防范购药风险,守护您和家人的用药安全,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认准正规渠道
拒绝来源不明药品
消费者线下购药时,请选择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或合法医疗机构;线上购药时,请选择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正规电商平台或药品零售企业官方网站、APP,切勿通过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群聊等非正规渠道购买。购药时,请仔细核对药品包装标注的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规范储存药品
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购药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中的“贮藏”项,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冷藏药品(如胰岛素、部分生物制剂)需置于2-8℃条件储存,严禁冷冻;阴凉保存药品,需置于20℃以下条件储存。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对过期、变质、破损的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送至就近“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切勿随意丢弃或服用。
规范服用药品
遵循科学安全用药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调配与使用,严格按医嘱服用;非处方药要仔细阅读说明书,明确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与注意事项。老年人、孕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避免自行用药、擅自增减药量、多种药物混服;服药期间不饮酒,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警惕虚假宣传
防范虚假营销陷阱
对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社交媒体上的药品广告,需保持理性判断,不轻信“包治百病”“国家级秘方”“权威专家推荐”等虚假宣传;不盲从“特效药”“祖传秘方”“海外神药”等广告。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更不具备治疗功效。
如您在购药过程中发现假冒伪劣药品、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留存好购买凭证、药品包装、宣传资料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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