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向案外人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发放案款的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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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冯法官

监督电话:0350-3332053

特此公告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