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柳林县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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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间,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提起执行异议。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本院将按照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联系人:冯警官

联系电话:17535810358

监督电话:4029970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来源:柳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