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和种下新绿同样重要的,是守护好我们身边的每一片绿意。
然而,总有一些“小动作”在不经意间伤害了这些“城市之肺”:图方便铲除门前草坪、嫌碍事违规修剪大树……以为只是小事?今天,通过下面这些真实案例,给大家提个醒:护绿有责,千万别踩“坑”。
案例一:超市经营者擅自铲除门前草皮,被罚1152元
新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华涞路一处绿地的部分草皮被擅自移除,取而代之的是铺装的石子与砖块。经现场测量,被损坏的草皮东西长3米、南北长4米,总面积达12平方米。
整改前
经查,此举系周边某超市经营者所为。其为方便来往行人进店购物,擅自铲除了门前的公共草皮,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新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时间对该超市损坏绿化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绿地原貌。2025年3月12日,执法队员复查时,当事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2025年3月31日,新虹街道办事处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152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后
【闵行城管提醒】公共绿地是大家的,不是自家后院,别让新绿毁于一时方便。
案例二:居民毁坏小区草坪,补种后仍被处罚1152元
颛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都市路某小区存在损坏绿化的行为。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检查,发现小区西侧的草坪被严重损坏,经测量,损坏面积达12平方米。
整改前
执法队员迅速立案查处,找到了当事人陈某,并责令其限期补种草坪、恢复原貌。后续复查时,被损坏的草坪已完成补种,恢复了往日的绿意。
整改后
2025年3月12日,颛桥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当事人陈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152元的行政处罚。
【闵行城管提醒】即便及时整改、恢复原貌,擅自毁绿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千万别以为“补回去就没事了”。
案例三:绿化养护单位违规修剪,拒不整改被罚7000元
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双向告知单》,反映某小区存在树木修剪违规的情况。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勘察核实。
经查,该小区绿化养护单位在2025年12月对小区树木进行修剪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其中5棵香樟树被实施过度修剪,4棵香樟树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情况下进行回缩修剪,严重破坏了树木的生长结构和景观价值。
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养护单位未按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2026年1月4日,执法队员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态度消极。
2026年1月14日,华漕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绿化养护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7000元的行政处罚。
【闵行城管提醒】绿化养护不是“想剪就剪”,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专业的事,要专业地做。
普法小课堂:
这些毁绿行为,一律严查!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下列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擅自损坏树木花草、践踏草坪、损毁绿篱;
擅自修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或违规修剪树木;
擅自占用、硬化、圈占城市绿化用地;
损坏绿化护栏、灌溉设施等绿化配套设施。
对上述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将依法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闵行城管将持续立足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绿化巡查执法,用严格执法守护城市青绿。也呼吁广大市民、商户、物业单位:自觉爱绿护绿,不攀折、不损毁、不占用公共绿化;树木修剪、迁移、砍伐,必须先审批、后施工;发现损绿、毁绿行为,及时通过12345热线举报;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绿化管护等公益行动,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植树节的意义
不仅在“种”,更在“守”
爱绿护绿
应该贯穿我们生活的每一天
让我们携手同行
不踩毁绿“坑”
守护好身边的那些树、那些草
家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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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由AI生成
记者:姚怡莹
素材:区城管执法局
审核:刘垦博 方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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