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美国与以色列对伊朗发动联合袭击,造成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及多名军政高层身亡,中东局势迅速升级。

3月9日,伊朗总统佩泽希齐扬发表声明称,在专家会议投票后,穆杰塔巴·哈梅内伊已当选伊朗第三任最高领袖,并表示伊朗将在新领导下继续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美国总统特朗普则表示,将在“适当时机”作出结束对伊朗军事行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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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在直觉中已构成战争的冲突,在美国法律框架下却可能被定义为“有限军事行动”。当大国动用武力时,国际法的约束力究竟几何?国际秩序究竟依赖规则还是大国博弈?这场冲突恰好提供了一个观察国际政治底层逻辑的窗口。

围绕2月28日爆发的美以联合袭击伊朗事件,我们重点探讨其是否预示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趋势,是否成为国际政治发展的分水岭或岔路口。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聚焦军事行动发生后各方的反应、行动进程与后续产生的一系列后果。

这场造成主权国家最高层领导人大规模伤亡的军事行动,在国际政治与交往史上,常被直观描述为一场战争,是对主权国家的悍然侵犯。然而在美国国内法律层面,其界定却存在一定空间,这就导致普通人直观感受中的“战争”,与特朗普宣称的“军事行动”之间出现明显割裂,而这场军事行动的“合法性”,可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其一为美国国内法层面,其二为国际法及国际道德伦理层面。

从国内法来看,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对有限军事行动拥有临机决断权,但这一权力的行使需满足一系列前提:行动必须有限度,持续时间不宜过长,不得派出地面部队,且需向国会报备。总统可先决定启动行动,随后在48小时内向国会提交报告,由国会决定批准与否;若国会不批准,总统则需在60天内结束军事行动并撤军。特朗普曾表示此次行动预计持续四周,因此从美国国内法角度来看,这场军事行动并无明显法律问题。

大国之间的博弈多为持久战,最终比拼的并非一时的决策英明或执行到位,而是资源动员与持续消耗的能力,而这种资源动员能力,又依赖于更多小国选择结盟、将规则执行权委托给自己。小国在选择委托对象时,会审慎考量哪个大国相对更守规矩,以此争取自身的生存空间与利益——即便大国都存在突破规则的可能,相对守规矩的大国,也能让小国获得更多生存机会,而若是选择不守规矩的大国,小国自身甚至可能成为被牺牲的“代价”。

当国际社会中存在多个大国并存时,日常状态下,各方会相互制衡,尽量遵守规则,形成良性的博弈局面;但一旦进入非常状态,大国便拥有自由裁量权,可突破规则行事,这是大国与生俱来的特权。这种非常状态的界定,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完全由大国自主裁量,而小国通常也能直观感受到,大国的行为已触碰到底线,此时即便大国突破规则,小国也只能被动接受。

因此,理解国际秩序与国际法,必须区分日常状态与非常状态:小国遵守规则是出于自身实力的无奈,大国遵守规则则是参与国际博弈的必要手段;日常状态下,国际法因大国之间的相互制衡而具备有效性,而非常状态下,大国突破规则的行为也难以避免。眼下的美伊冲突,对美国而言,显然已被视为一种非常状态,而非常状态的界定权,始终掌握在大国手中,这也恰恰体现了大国所拥有的自主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