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举报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持续净化物业行业风气,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局现就受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提供线索。

一、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涉及物业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

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定期将物业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以适当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报告;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和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和收益底数不清,使用管理不规范;未经业主依法表决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将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公示或公示位置不醒目;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等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疏于管理,重点是巡查不规范、维修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如已依法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服务项目;通过停止供应水电气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提供以下多种举报渠道:

现场举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前往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24号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举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举报电话:0316-2054019。

举报邮箱:gyqjsjbgs@126.com,邮件主题注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事实、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录音、文件等),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需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线索清晰、证据充分的,将优先核查、及时反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受理截止时间:长期受理。

2.我局将对所有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