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繁峙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一)
(2019)晋0924执44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瑞平与被执行人肖波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肖波波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即(2019)晋0924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郭瑞平申请对被执行人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5%,向其支付赏金。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悬赏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肖波波,男,汉族,1987年7月7日生,山西省繁峙县大营镇北洪水村人,身份证号14222619870707XXXX。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肖波波下落及财产线索(不含截至到2026年2月25日前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5%支付赏金,赏金从执行到位的款项中予以扣减。
三、涉案标的额
申请执行人郭瑞平的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1075元。
四、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
五、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向本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金钱给付得以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法官、魏法官
联系电话:0350-5523525
邮政编码:034300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山西省繁峙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二)
(2025)晋0924执93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长军与被执行人繁峙县尚誉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悬赏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繁峙县尚誉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忻州市繁峙县东山乡杨林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24MA0KR1DP2N。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繁峙县尚誉服装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截至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5%支付赏金,赏金从执行到位的款项中予以扣减。
三、涉案标的额
申请执行人刘长军的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19898.00元。
四、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
五、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繁峙县尚誉服装有限公司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金钱给付得以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法官、康法官联系电话:0350-5523525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山西省繁峙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三)
(2026)晋0924执5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繁峙县繁城镇盛源吊装搬运服务部与被执行人刘桂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悬赏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刘桂军,男,汉族,1973年5月29日生,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侯家庄乡小岭底村39号,身份证号13222419730529****。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桂军的下落及财产线索(不含截至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最终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5%支付赏金,赏金从执行到位的款项中予以扣减。
三、涉案标的额
申请执行人繁峙县繁城镇盛源吊装搬运服务部的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2500.00元。
四、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
五、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桂军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金钱给付得以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法官、康法官联系电话:0350-5523525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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