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规!非机动车、行人罚单逾期每日加罚3%,今起实施!视频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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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13日)起,
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
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依法落实加处罚款措施: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
自第16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本金。
对于3月13日之前
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执行加处罚款。
原标题:《上海新规!非机动车、行人罚单逾期每日加罚3%,今起实施!视频详解》
栏目编辑:何迪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龚紫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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