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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襄城县看守所地址:许昌市襄城县龙兴大道与东灵县(238省道)交叉口向西1.3公里。

▼导航:襄城县岗刘村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襄城县长途汽车站乘坐襄城101路公交车到八七路首山大道口站转襄城3路公交车到岗刘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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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襄城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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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高空抛物罪的定罪量刑规定?

高空抛物罪系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新增加的罪名。但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公布前,此类行为发生不少,社会反响也比较强烈。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0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法发【2019】25号)。

该意见第二条规定,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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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公布后,自2021年3月1日起,该意见关于高空抛物定罪的内容,因与《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相冲突,因而不再适用。司法实践中,对于自2021年3月1日起发生的高空抛物行为,一律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

(1)高空抛物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高空抛物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过失致高空坠物的,不构成高空抛物罪。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下列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多次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经劝阻仍然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的。因此,并非所有的高空抛物行为一律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例如,高空抛掷纸张,明显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一般就不予以犯罪处理。

(4)高空抛物罪侵犯的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也可能侵犯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5)高空抛物行为,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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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区分高空抛物罪与其他罪之间的关系?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需达到"情节严重"才能入罪。司法实践中,考虑情节严重,一般从手段或者后果上考虑。由于高空抛物罪手段比较明确,更多的区别在于后果方面。

而对于后果的考虑,要么是对公共秩序造成的危险状态,要么是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的实害后果。襄城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因此,一是要注意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分。因为该条第二款明确"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是要注意与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罪的区分。如果以实害后果考虑,则有可能与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发生竞合。由于该罪法定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其他罪名法定刑均高于该罪名,因此,在考虑"情节严重"时,要将该情节与其他罪造成的后果进行区分,避免该罪名在实践中被"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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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正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

高空坠物不同于高空抛物。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抛物的故意,但因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对此类行为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指出,要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襄城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襄城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