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反映称,本人系南充市高坪区鸿通雍河湾小区业主。自2026年3月1日南充市辖三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新规(南发改收费规〔2026〕1号)正式执行以来,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收费场所公示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监督电话,未按新规调整物业费并履行公示与报备义务,严重侵害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
其行为违反以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
2.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百条:物业服务人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 南充市发改委、市房管局联合通知(2026年3月1日施行):物业必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未公示项目不得收费;原合同价高于新规须下调并报备。 现请求主管部门责令物业立即公示、限期整改,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督促执行新规指导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月13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坪办事处回复网友,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坪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本次的费用调整是物业公司根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南发改收费规【2026】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辖三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促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将结合该小区实际情况,在文件要求的价格区间内对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施调整。
该文件要求2026年3月1日实施,在费用调整后从2026年3月1日计费时实行新的标准即可。因该楼盘属于保交楼楼盘还存在部分设施不到位的情况,我处要求物业公司结合小区实际,对费用进行合理调整,目前该公司正在商议费用调整。
来源:网络 问政四川 整理:滨江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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