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长治发布的官方通报,算是给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 “闲鱼公开售卖国保文物” 事件,给出了官方定论。
根据红星新闻转发的通报内容,这次核查不光坐实了此前热议的平顺县夏禹神祠国保文物构件被盗售卖的线索,还顺带牵出了另一桩尘封二十多年的文物被盗旧案 —— 上党区东泰山庙的螭吻,早在 1998 年就已经被盗,这次也出现在了涉事的售卖线索里。
官方通报里最核心的信息,就是网售的构件确系被盗文物,涉嫌售卖文物的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的侦办和文物鉴定比对工作还在同步进行中。从法律视角来看,这起横跨二十多年的文物被盗售卖案,藏着几个很关键的法律细节,值得掰开揉碎了跟大家说清楚。
先说说这起案件的法律定性,很多人好奇,这到底是简单的销赃,还是更严重的刑事犯罪?通报里用了 “涉嫌售卖文物嫌疑人” 的表述,结合已经查实的文物被盗事实,这件事的法律定性其实非常清晰。
这早就不是普通的二手藏品转手,更不是捡到东西拒不归还的民事纠纷,如果最终查实,嫌疑人明知道这些琉璃构件、螭吻是被盗的文物,还公然挂在二手平台上售卖牟利,那他的行为已经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
一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就是咱们常说的销赃,而更关键的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倒卖文物罪,这个罪名的最高刑期能到十年有期徒刑。这次公安机关直接对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也说明警方初步掌握的线索,已经指向了这类严重的刑事犯罪。
还有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问题,1998 年和 2013 年被盗的文物,时隔这么多年,现在还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吗?这个问题牵扯到刑法里的追诉时效制度。按照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倒卖文物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有期徒刑,对应的追诉时效就是十五年。如果单看当年的盗窃、倒卖行为,2013 年被盗的夏禹神祠文物,目前还在追诉时效内,而 1998 年被盗的东泰山庙螭吻,如果中间没有出现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形,单看当年的盗窃、倒卖行为,确实可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但这次警方能把两起陈年旧案并案处理,核心的关键点就在于嫌疑人 “持续售卖” 的行为,只要他在 2026 年还在公开平台上试图售卖这些被盗文物,这个倒卖的违法犯罪行为就一直在持续,追诉时效也就从他最近一次的售卖行为开始重新计算。这也是为什么这次二手平台上的公开交易记录,反而成了警方破获陈年文物被盗案的关键证据。
还有通报评论区里吵得最凶的,关于二手平台闲鱼的责任问题,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界定。有人觉得平台审核不严,就该重罚,也有人觉得正是因为在公开平台售卖,才让被盗文物重见天日,帮警方破了案。
从法定责任来看,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商平台对于明知是违法违规的商品,有义务及时下架处置、制止违法行为。但这件事里的核心难点在于,平台本身没有鉴定文物的专业能力,也没有法定的文物鉴定职权,不可能在商品上架的瞬间,就判断出这件 “老物件” 的真假、来源是否合法。
所以法律对平台的要求,更多的是建立完善的巡查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投诉举报。而这次的案件恰恰也说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正是因为嫌疑人把文物放在公开平台上售卖,才被网友和媒体发现线索,最终让沉睡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被盗文物案有了转机。
这也给各大二手平台提了个醒,与其让这类文物交易转入地下更难监管,不如完善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和文物部门打通鉴定绿色通道,把公开的平台流量,变成保护文物的监控探头。
总的来说,这次的官方通报,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人传递了一个再明确不过的信号:国家对于文物犯罪,始终是零容忍的态度。不管这些被盗文物被藏了多久、中间倒了多少手,只要敢拿到阳光下公然叫卖,就必然会被法律的追光锁定,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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