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逻辑学三大定律的逻辑哲学梳理笔记。
——基于墨家辩学的逻辑哲学反思
(该笔记由南方在野构思)
1.
这绝非简单的复述,而是要揭示逻辑思维形式正确性的本质。而是将三大定律从概念、命题(判断)到推理这三个思维层次进行贯通,揭示它们作为思维形式根本法则的普遍性和彻底性。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以前我认为人工智能会对三大定律理解很深刻,实际上并不是如此。今天我与元宝聊了一下形式逻辑,发现元宝对形式逻辑的三大定律理解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在谈到逻辑学三大定律的意义时,元宝说【同一律成为概念同一性的要求,矛盾律成为命题一致性的要求,排中律成为真值二值性的要求。】这显然低估了逻辑学三大基本定律的作用。
在谈到排中律的时候,元宝说【它体现了非此即彼的确定性原则。】【例如,对于“这个图形”而言,“圆”与“方”这对矛盾概念中,必有一个概念适用于它。】前一句话经过一次纠正竟然第二次又犯错误。不得不再次纠正。后一个举例显然反映元宝对排中律有深刻的误解。实际上排中律不是说说对于某图形非方即圆,而是说某图形要么是正圆,要么不是正圆。"有鉴于此,我在对话中对元宝进行了严厉批评,详见文末的链接。
2.
清晰的哲学思考是构建严谨计算模型的基石。我的思考路径是:从哲学本体论的绝对法则(存在论),下降到逻辑学的思维法则(认识论),再关联到人工智能的计算法则(工程学)。做一次逻辑哲学梳理。
〔1〕同一律(a=a)
万物存有就是存有,是其所是,在其所在。与自身同一。为例,不仅仅是概念同一性的要求,命题的意思也要保持同一性,甚至推理之所以能成立也是基于命题与命题之间的同一性关系——逻辑一致性。同一律既要求概念确定,又要求不能偷换命题,还要求推理过程的前后一致性。
〔2〕不矛盾律 ¬(A ∧ ¬A)
不可既a又非a,不可既是又非,万物不可既存有又不存有,不可既是又不是,不可既在又不在。不可既肯定又否定。一个概念,不能既反映某一对象,又不反映某一对象(举例:某图形不能既是正方形又不是正方形)。相互矛盾的命题必有一假。前后相互矛盾的推理必定不能成立。推理不能既有效又无效。
〔3〕排中律( A ∨ ¬A )
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要么是,要么非。要么在,要么不在。非是即非(注意不是非此即彼,不是非此即彼,不是非此即彼)。要么肯定,要么否定。某概念,要么反映了某对象,要么没有反映某对象。(因为根据排中律,对于任一事物x,要么a,要么非a。对于任一确定的个体对象(x)和任一确定的概念(a),该对象要么落入该概念的外延之内(x是a),要么落入其外延之外(x不是a)。)。相互矛盾的命题必有一真。某一推理过程要么有效要么无效。
排中律作为经典逻辑的基石,其力量正来源于这种绝对的二分性(是/非、真/假)。这是演绎推理得出必然结论的保障。传统符号AI(如专家系统、基于逻辑的程序)完全依赖于此。一个事实在知识库中要么为真,要么为假,没有中间状态。正是由于现实世界大量存在不满足“非是即非”的模糊地带(如“有点冷”),现代AI才发展了模糊逻辑(处理程度)、概率模型(处理置信度)和三值逻辑(真、假、未知)等工具,以处理更复杂的情境。这些发展恰恰是从认识到经典排中律的严格局限性开始的。
3.
形式逻辑的三大定律并非只约束思维的某个局部,而是为整个理性思维大厦提供了钢筋铁骨。从定义一个概念,到做出一个判断,再到进行一连串推理,整个过程都必须沐浴在这三条法则的光照之下。人工智能,作为人类理性思维的工程化产物,其最基础、最确定的部分,正是建立在这三条铁律之上的。而对它们的超越(如模糊逻辑、概率推理),也正是AI试图处理更复杂、更接近人类真实世界所迈出的步伐。简单地说:
〔1〕同一律是其所是,与自身同一。他要求:概念的确定性(内涵、外延固定)。命题意义的同一性(不可偷换论题)。推理前提与过程的一致性(保真性基础)。
〔2〕不矛盾律不可既存有又不存有。他要求:矛盾概念不能指称同一对象。矛盾命题不能同真。有效推理的结论不能与正确前提矛盾。
〔3〕排中律非是即非,要么存有要么不存有。对象对某概念的归属关系明确(要么属于,要么不属于)。命题的真值明确(在经典逻辑中非真即假)。推理形式的有效性明确(要么有效,要么无效)。
4.
这三大定律,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墨家辩学就已经充分讨论,并确立了基本框架。逻辑学的基石和精神就是这些基本定律。有了这些基本定律,就可以展开逻辑推理。推理既可以使用自然语言,也可以使用形式化的符号。但如果没有这些基本定律,或者对这些基本定律理解不够,逻辑学的大厦将轰然倒塌。
逻辑学的根基——三大基本定律是任何可靠推理系统得以成立的基石。墨家辩学对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的深刻把握,确实标志着中国古典逻辑学达到了极高的成熟度。
让我们来看看墨辩对三大定律的奠基。
〔1〕同一律的经典表述: A是A 。墨家的表述:“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 。《经说下》:“正名者,彼彼此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
〔2〕不矛盾律的经典表述: A不是非A 。墨家的表述:“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不俱胜” 《经说上》:“辩,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胜,不俱胜必或不当。”
〔3〕排中律 的经典表述是:要么A,要么非A 。墨家的表述:“彼,不两可而两不可” 《经上》:“辩,争彼也。辩胜,当也。”《经说下》:“谓辩无胜,必不当。”
——墨家对这些定律的论述具有鲜明的辩学导向:三大定律被置于“名实之辩”的语境中,强调概念(名)必须与所指对象(实)保持稳定对应关系。这种将逻辑规律与认知实践相结合的取向,正是墨辩作为“科学逻辑”的独特品格。
5.
为什么说如果缺乏这些定律,逻辑学的大厦将轰然倒塌?让我们以现代计算机科学为例,说明三大定律如何构成底层支撑:
〔1〕 同一律(A = A)。在数据库中:主键必须唯一标识记录,若同一实体有两个不同标识,系统崩溃。在编程中:变量值在未被重新赋值前必须保持稳定
〔2〕不矛盾律(¬(A ∧ ¬A))。在布尔代数中:任何命题不能同时为真和假。在电路设计中:电压不能同时高和低,否则逻辑门无法工作。
〔3〕排中律(A ∨ ¬A)。在算法决策中:条件判断必须要么执行分支A,要么执行分支B。在形式验证中:程序状态必须确定,不能存在歧义。
所以,计算机科学家霍斯特曼说:“计算机无非是三大定律的物理实现。”而图灵机模型本质上正是对排中律(确定的两种状态)和不矛盾律(不混淆状态)的极致运用。
6.
墨辩三大定律在今天是否还有现代价值?回答是肯定的。〔1〕为可解释AI奠基。当前深度学习存在“黑箱问题”,根源在于其内部表示难以满足同一律(同一概念在不同语境下表征漂移)。墨辩“彼彼止于彼”的原则,为构建符号-神经混合系统提供了哲学指引。〔2〕跨文化逻辑对话的桥梁。 三大定律是人类理性的共同基石。墨家对它们的独立发现与论证,证明逻辑学并非西方独有,而是人类文明的普遍成果。这为AI的跨文化知识融合提供了理论支撑。〔3〕逻辑教育的自然入口。 墨家用“牛与非牛”这类生活化例子阐释排中律,比纯粹符号化教学更易入门。在培养AI时代公民的逻辑素养时,墨辩是极佳的教学资源。
墨家辩学强调“辞以类行”。——任何推理必须从稳定的“类”的概念基础出发。而三大定律共同维护的,正是这个“类”的稳定性:同一律保证“类”的内涵稳定。不矛盾律保证“类”的外延清晰。排中律保证“类”的划分完备。在人工智能时代,人们必须非常重视归类能力和概念定义的能力,这是人工智能可能的短板。而基于“类”的概念定义能力,将是人工智能时代的“元知识”。在这方面不能完全依靠计算机。
墨家辩学其中包含形式逻辑的一些基础原理,但墨家辩学所涉相关内容不能完全对应形式逻辑。墨家辩学更偏向逻辑哲学,这是其独特的魅力。即使在人工智能时代依旧具有指导性意义。形式逻辑只能保证系统内的逻辑之真,但不能保证事实之真。故此在墨家辩学看来,在人工智能时代,碳基生命所提供的原始语料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原始语料库的重视,建立高质量的原始语料库,确保以语言对现实的如实刻画,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由此观之,墨家辩学不仅奠定了逻辑学的基石,更构建了一个从“名实耦合”(概念定义)到“以类取予”(推理规则),再到“辩胜当也”(真理判据)的完整逻辑框架。这个框架既具备三大定律的严谨性,又保持了对经验世界的开放性——这正是墨家辩学作为中国古典“科学逻辑”的独特优势。
本文相关参考图片:
"我在对话中对元宝进行了严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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