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行为,杜绝“生鲜灯”误导消费乱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将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经营主体合规要求

1.生鲜经营、展示等场所照明仅限白光,严禁使用有色/可变可调光源,不得加装有色灯罩、包裹有色滤材,不使用大面积有色围挡/背景板干扰感官。

2.冷藏(冻)柜、展示柜内置灯具及照明混用,均需符合白光要求。

3.严禁线上线下销售“生鲜灯”“鲜肉灯”等有色/调色照明设施。

4.市场开办者需将“生鲜灯”排查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自查自纠。

二、消费者消费避坑提示

1.选购生鲜时留意照明是否为正常白光,警惕食材色泽异常鲜艳的“生鲜灯”美化效果。

2.可将食材移至自然光/市场公共白光区对比,辨别真实品质。

3.发现违规使用、销售“生鲜灯”行为,及时通过12315投诉举报。

三、社会监督与长效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全覆盖巡查、常态化排查,将“生鲜灯”监管纳入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各经营主体须对照要求自查整改,及时更换违规照明设施;鼓励社会各界、媒体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来源: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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